关于做好《中国测绘年鉴》(2010年卷)组稿供稿工作的通知
测办〔2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司(室),中国测绘学会,中国GIS协会,中国GPS技术应用协会,武汉大学,郑州测绘学校:
《中国测绘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国家测绘局主办的反映中国测绘事业发展全貌的专业性年鉴,是全面了解年度测绘工作情况、查询获取权威测绘信息的重要工具书,也是面向社会宣传测绘工作、展示测绘成就的重要窗口。《年鉴》(2010年卷)主要收录全国测绘行业2009年度内的工作内容。为保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年鉴》(2010年卷)编制任务,现就组稿供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稿供稿是《年鉴》编制工作的首要环节,是确保年鉴质量的重要前提,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年鉴》编委负责统筹组稿供稿工作,《年鉴》通讯编辑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组稿工作,《年鉴》协调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业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和导航电子地图资质单位的组稿工作,确保如期报送稿件。
二、各单位、各部门的组稿工作按照《年鉴》(2010年卷)框架结构(附件1)和组稿细则(附件2)的要求进行,相关负责人要切实做好稿件的审核工作,严把稿件质量关,并对稿件的完整性、准确性、权威性负责。
三、为使《年鉴》全面反映测绘行业的工作全貌,《年鉴》(2010年卷)继续设立“行业单位测绘工作”编目,主要收录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和导航电子地图资质单位的主要业务进展情况,具体的组稿工作请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布置,所组稿件可由供稿单位直接报送年鉴编辑部。
四、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稿件需提供纸质文稿和电子版文稿(word格式)各一份,其中纸质文稿须经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审核盖章的稿件一律不予采用。
五、各单位、各部门的全部稿件务请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送至中国测绘年鉴编辑部(请注明:年鉴材料),以确保年鉴(2010年卷)按计划出版。
联 系 人:仇云梅 马驰原 李鹏飞
联系电话:010-63881623,63881626,63881622
传 真:010-6388162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政编码:100830
电子邮箱:zgchnj@sbsm.gov.cn
附件:1.框架结构 2.组稿细则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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